中国商业联合会沐浴专业委员会简介

(General Introduction of China National Spa Committee,CSPA)

    中国商业联合会沐浴专业委员会(简称中商会沐浴委,英文译名是China General Chamber of Commerce—China National Spa Committee,缩写CSPA)是2005年1月31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民社登[2005]第66号)批准成立的唯一全国性沐浴行业社团机构。
    中商会沐浴委是中国商业联合会的分支机构,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沐浴行业(以下简称“本行业”)企业以及与本行业相关的团体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非盈利性机构。其宗旨是:贯彻落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战略为指导,发挥行业组织同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从事行业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护会员合法权益;研究行业的发展动态,反映和研究行业经营管理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按照市场化原则,依法开展业务活动,推动全行业科学﹑健康、有序发展。

一、中商会沐浴委主要职能
(一)开展对全行业基础资料的调查、搜集和整理工作,参与制定本行业发展规划,向政府提出有关本行业发展的政策和立法建议,为企业经营决策服务;
(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行业自律性机制,制定行业职业道德准则和自律性行规行约,规范行业自身行为,维护行业内公平竞争;
(三)参与制定、修订本行业的服务标准、技术标准、质量标准,组织推进行业标准的实施,依据行业标准,开展行检、行评工作;
(四)积极协调会员关系,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五)进行行业统计调查,收集、分析发布行业信息;
(六)开展咨询服务,指导、帮助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水平;
(七)组织本行业的展销会、展览会、研讨会等相关活动;
(八)开展从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和职业资格认证,提高全行业人员综合素质;
(九)组织开展国内外交流与合作,协助企业引进先进技术、营销理念和管理经验,帮助企业寻找合作伙伴;
(十)积极完成政府有关部门委托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设置及职责
    根据中国商业联合会沐浴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商会沐浴委”)工作规则规定,中商会沐浴委日常工作由秘书处负责。中商会沐浴委秘书处内设综合信息处、行业发展处、会员处、培训处、会展处、国际合作处和SPA(水疗)发展处等相关职能部门。
(一)综合信息处职责
    负责内部人事管理及规章制度的起草及汇编;负责公文处理及文件的起草、管理工作;负责行业会刊的编辑、发行及网站建设;负责办公设备及用品的购置和保管;负责行业信息、资料、数据的收集、反馈及采编;负责行业内部及会员单位的法律维权工作;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行业发展处职责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自律性行业规范公约;制定行业职业道德准则、行规行约,规范行业自身行为;参与制定、修订本行业的服务标准、技术标准、质量标准;组织推进行业标准的实施,依据行业标准,开展行业检查、行业评定工作。
(三)会员处职责
    发展会员,收取会费,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制订业务发展规划和自律条规,协调本会会员间关系;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关心会员工作的热点、难点,推广会员中的先进经验;组织开展评选优秀会员活动。
(四)培训处职责
    负责草拟有关培训工作的管理制度;负责参与行业认证的培训、考试机构的资格审查与考试组织工作;负责组织国内外专家编写出版教材和师资的培训工作;负责各类培训班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开展从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和职业资格认证,提高全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
(五)会展处职责
    制定会展管理办法及工作规划;组织本行业的展销会、展览会、研讨会等相关活动;审核合作单位的会展计划,协调会展项目;组织开展国内、国际间行业经济技术协作和经济技术交流。
(六)国际合作处职责
    负责日常与国外相关行业组织的联络和接待工作;承担本会出国考察、参加国际会议和展览会、国外培训等项目的立项、审核、报批组织等工作;帮助会员单位引进智力和培训人才;负责本会出国人员办理护照、签证及行前外事教育等工作;负责办理外国人来华的邀请手续。
(七)SPA(水疗)发展处职责
    负责组织研究国外SPA发展趋势,提出中国SPA行业发展的战略规划;负责组织专家编译出版国外SPA行业的著作;组织国内外行业专家研究制定SPA行业的人才培养计划 ;负责国内SPA业的推动与组织发展工作。
(八)“市场推广中心”职责
     开发引进新项目和新产品,协助企业引进先进技术、营销理念和管理经验,帮助企业寻找合作伙伴。

(九)联系方式
    中国商业联合会沐浴专业委员会
      副 主 任    刘南征 (010)68392536
      副秘书长    曹进堂 (010)68391247
      副秘书长    贺培云 (010)63838228
      副秘书长    罗冀真 (010)68392546

      副秘书长    韩霖霖 (010)68392460
      综合信息处  李  红 (010)68392544

      会 展 处    韩霖霖 (010)68392548

      培 训 处    韩霖霖 (010)68392460
      行业发展处  罗冀真 (010)68392546
      会 员 处    韩霖霖 (010)68392429 


 

入 会 细 则

    中国商业联合会沐浴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商会沐浴委”)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民社登[2005]第66号)批准成立的惟一全国性沐浴行业社团机构。其主要业务范围为:沐浴行业规范管理;认证培训;资质评定和对外交流等。
为紧密联系广大沐浴业及相关行业的从业人员,促进我国沐浴行业持续健康的发展,本着“联络、协调、自律、服务”的宗旨,依照《中国商业联合会沐浴专业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商会沐浴委”将从即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发展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员的范围
    凡承认《条例》,自愿履行会员权力和义务,按期足额缴纳会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由工商管理机关依法注册登记的沐浴企业、沐浴(洗浴)社团以及其它相关单位和个人等均可申请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资格。
(一)团体会员
    团体会员包括沐浴企业、社会团体、沐浴设施设备和商品供应商、沐浴相关机构及其它类型企业或单位。
    沐浴企业是指开设、经营各种沐浴服务,兼营助浴、推拿、按摩、修脚、足部保健等服务项目及其相关休闲项目的企业。其主要形态有洗浴中心、浴场、桑拿中心、沐浴保健中心、休闲会馆、SPA会所、温泉度假村、宾馆或饭店洗浴部等。
    社会团体指各地方沐浴(洗浴)协会或商会。
    沐浴设施设备和商品供应商是指为沐浴企业提供软硬件设备和消费品的供应商。
    沐浴相关机构是指与沐浴行业相关的提供咨询、调查、研究及服务的机构和中介组织。
(二)个人会员
    个人会员由各级政府官员、业内专家学者、机构管理人员和行业知名新闻媒体工作者等组成。如个人会员所在单位符合团体会员的条件,原则上要求该单位为团体会员。
二、入会条件
(一)拥护《条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自愿履行会员义务;
(三)在当地业务领域内有一定的影响和较好的声誉;
(四)有长期经营的计划。
三、入会手续
(一)团体会员:申请单位按要求填写《团体会员申请表》(附件二),加盖单位公章,并同单位简介、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邮寄到中商会沐浴委秘书处会员处。
(二)个人会员:申请人按要求填写《个人会员申请表》(附件三),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确认,并附个人简历及学术成果等资料一份,邮寄到中商会沐浴委秘书处会员部。
四、入会程序
(一)申请入会报批手续,由中商会沐浴委秘书处会员部具体经办;
(二)会员部收到《入会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后,将及时提出审核意见,分批报秘书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三)申请批准后,由会员部通知各入会单位及个人,并邮寄(或传真)《会员入会通知》;
(四)新入会的会员交纳当年会费后即可享受会员服务,会员服务内容详见《附件一》。
五、会费交纳
(一)会费收取帐户
户  名:中国商业联合会
开户行:建行月坛支行
帐  号:11001020500056019768
填写汇款凭证注意事项:
※汇 款 人:请填写单位全称
※汇款用途:请填写“中商会沐浴委入会费”字样


(二)会费标准:团体会员1000元/年,首次入会一次缴纳2年(新会员入会需另交注册费500元);个人会员500元/年,常委6000元/年(新会员入会需另交注册费100元)。
(三)会员须在每年3月31日前交纳当年的会费,新入会的会员须在收到入会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交纳当年会费。
六、通联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商业联合会沐浴专业委员会会员处
联 系 人:高永涛  韩丹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2544室
邮    编:100834
联系电话:010-68392429   68392812
传    真:010-68392548   68392810
网    址:www.chinabath.org.cn
E-mail:huiyuanchu2005@163.com

附件:

    会 员 服 务

凡中国商业联合会沐浴专业委员会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

1、颁发“中商会沐浴委”会员单位的金色牌匾和荣誉证书。

2、每季获赠中国商业联合会沐浴专业委员会《会员通讯》壹份。

3、定期获赠《中国沐浴》杂志一份,杂志主要内容包括行业供求信息、经营管理信息、行业动态等。

4、免费给予会员技术、信息、法律等方面的支持,可根据会员需求,组织各类专家队伍帮助会员解决实际问题。

5、构建交流平台,会员可优先、优惠参加本会组织的咨询、商贸洽谈、会议等活动。

6、通过“中商会沐浴委”在国际上的影响力,给会员在国际交流、国际合作、出国考察、吸引投资等方面以支持和帮助。

7、在“中商会沐浴委”网站与《中国沐浴》杂志上集中公告。

8、会员优先、优惠在“中商会沐浴委”的网站上获得相应的服务。

9、定期的向全国各地沐浴企业会员单位推荐该会员单位的新产品,新技术 。

10、会员单位重要活动中商会沐浴委致贺电、贺信。

11、参加每年一度的会员代表大会。

12、免费与“中商会沐浴委”网站做链接并优惠在会刊上刊登相关资讯。

13、作为中商会沐浴委的会员,同期暨成为中国商业联合会的会员。